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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禹州市事故科交通警察杨小峰工作不认真

     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我叫冀晓聪 男 411081198608280357 我实名反映禹州市事故科交通警察杨小峰工作不认真,有包庇对方嫌疑。2023年07月16日晚上,王青松驾驶二轮电动车并同时电车上前后各带一个孩子,于我儿子冀泫澳驾驶二轮电动车在禹州市频云桥颍北大道西段颖云桥东相撞。事后在办案警察杨小峰工作不认真、有包庇对方嫌疑,1、王青松未带头盔,2、事发时对王青松驾驶二轮电动车违规带2人的行为不管不问,我有视频为证。3.并且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只写她带了一个孩子。对于事故科民警执法不公,工作不认真,涉嫌包庇对方应该问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2023/9/22 9:30:44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好,经市公安局调查,情况如下:

经调查,2023年7月16日20时,冀泫澳(未满16周岁)驾驶二轮电动车,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河南省禹州市颖北大道西段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王青松驾驶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冀泫澳、王青松及乘车人方梓赫不同程度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冀泫澳因逆行负全部责任。由于双方伤势轻微,经调解后,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签字,按手印。民警杨小峰对王青松不戴安全头盔行为及冀泫澳逆向行驶行为进行教育批评,告知不戴头盔和逆行的危害,由于均属于初次轻微违法,并未对双方进行处罚。综上,反映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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