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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法院不作为,态度极差

     我有个交通事故纠纷案在网上立案多次均被驳回,说实话不熟悉道交一体化的报案流程但工作人员就是死板的驳回,驳回原因简单的一句:补正材料没有其他的提醒,在去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的材料不齐全立案庭同志会在驳回原因回复:是法人或者被告地址不详细,而这次没有任何的告知,没有起到告知义务,每次驳回原因都是材料不齐,极个别同志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非常低,非常差,拉低了整个单位的形象,破坏了公信力,请求查明原因,按章办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2023/2/22 15:29:28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好,经市人民法院调查,情况如下:

      2023年2月,程龙洋三次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申请立案其作为原告诉被告田国民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驳回同时均告知其交通事故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立案。2月16日下午,程龙洋来到立案咨询窗口咨询驳回审核意见,由工作人员帮助其在小程序上查找驳回意见,其表示当时没有看清审核意见,现在携带材料,会前往道交一体化平台203办公室递交材料进行立案。2月16日下午,法院工作人员与程龙洋联系,询问其立案进展情况,其表示已前往203办公室,但是现在纸质材料不完整,待补充材料后悔再通过道路交通一体化调节平台立案。

中共禹州市委 禹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禹州市委网信办 禹州市互联网信息中心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