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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故科高栋科警官

     2023年7月22日,我的狗狗被一辆公共汽车碾压,当场死去,报警出警的警官到现在还没给我结案,去找警官都已经锁定三辆可疑车辆,之后再也没联系过我,后来再次去找仅简简单单的找不到车辆给我了解。这是办案态度吗?我们的工作人员就是这样为老百姓服务的吗?好心寒啊!我只是想要一个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2023/10/30 9:14:27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好,经市公安局调查,情况如下:

2023年7月22日上午8时3分,路人报警称在禹州市滨河路三监狱东墙,一辆公交车与一名行人发生剐蹭,公交车逃逸。接警后,事故科值班民警到现场勘察,见到当事人,通过对当事人的了解得知,上午六点半左右,一辆公交车碾压住当事人的狗(狗未牵绳)后离开现场,办案民警当天对现场进行勘察,现场没有监控录像,办案民警随后根据当事人了解的情况对现场南边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分析,找出三辆在当事人所陈述的时间段经过的公交车,随即让当事人对嫌疑车辆进行辨认,当事人未辨认出肇事车辆,随后办案民警到禹州市公交公司对三辆公交车的行车记录仪进行查询,并未发现事故。

针对该起事件,民警已将案件调查情况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中共禹州市委 禹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禹州市委网信办 禹州市互联网信息中心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