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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被物业私自断电

     不满物业服务,没交物业费,商铺被物业私自断电三次,前两次是电闸断了,自己推上的,现在是找的电工断电。不交物业费不送电,店里没办法正常营业。地址是连庄幸福家园南门良咔瘦身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2021/7/2 7:44:54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市住建局调查,连庄幸福家园商铺租户以不满意物业服务为由,未正常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因商铺租户私自将商铺后墙凿孔,向小区内排放废弃水及拒缴物业费,物业多次催缴无果情况下双方发生争执,物业对商铺实行了断电处理。双方冷静后通过协商,物业公司已对商铺恢复供电。


我单位要求物业公司不允许对业主或商铺有故意断电行为,对于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或者商铺用户,通过合法正规途径进行催缴。

中共禹州市委 禹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禹州市委网信办 禹州市互联网信息中心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