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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教育局巧立名目乱收费

     组织学校以验学名誉收费,每名学生收费240元,己经有多个学校参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2024/5/17 15:34:46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规范学校和研学机构实施研学旅行活动,2023年11月15日禹州市教体局下发《禹州市中小学校开展研学活动的十条规定》(禹教体[2023]145号)的通知,严格把控研学公司收费标准,要求研学公司做好到收费内容的公示工作,切实维护全市学生及家长的根本利益。因此,教体局不存在“巧立名目”的问题。    

关于“每名学生收费240元,已经有多个学校参与”问题,经调查,各学校严格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开展研学活动,学校召开家长委员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广泛听取家长意见,告知家长研学实践活动的意义、时间安排、出行路线、研学课程,费用收支及注意事项等,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由家长签署同意书后方可进行研学活动。通过查阅开展研学活动备案登记情况,没有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收费240元的情况。

教体局已要求研学公司明确告知家长活动费用支出明细,积极与家长做好解释沟通。同时,要求研学公司规范研学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动全市中小学实践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禹州市委 禹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禹州市委网信办 禹州市互联网信息中心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