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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都文殊高中对院内坟地不理赔且拒不让上坟

     关于夏都文殊高中对院内坟地不理赔且拒不让上坟事 尊敬的市委书记: 您好!我是夏都办事处宋庄五组村民李国军,文殊高中对院内自家坟地不理赔且拒不让上坟一事,本人多次向宋庄村委会、夏都街道办事处两级党组织反映未果,其中文殊高中领导态度蛮横不讲理,从去年开始在未对本人所属坟地进行赔偿的情况下屡次拒绝清明节、周年上坟事宜,具体情况如下:文殊高中院内承包占地有一处坟墓系本人父母,按照许昌市相关赔偿文件精神,文殊高中理应对此处坟地进行照价赔偿,而当前文殊高中在未与本人沟通情况下私自砍伐坟地周边4棵松树,且自去年9月份开始拒不让本人在自家坟地上坟,尤其是今年清明节期间在宋庄村支部书记王一鸣反复交涉下拒不让上坟,也不进行协商补偿之事。清明祭祖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也是尽孝悌之道的集中体现,学校作为教育单位,却多次干出像未进行任何理赔情况下私自改变坟墓现状、清明节不让家人上坟之事,此种做法严重伤害了老百姓感情。自今年年初本人多次向宋庄村委会及夏都办事处相关领导反映,文殊高中态度是也不进行协商理赔也不让老百姓上坟,此种做法让老百姓难以理解。本人有以下几点疑问:按照许昌市相关文件对承租土地地面附着物赔偿是理所当然,也是合情合规合法,凭啥文殊高中不沟通不赔偿?既然坟地没有赔偿,那坟地所属处置权还是本人所有,文殊高中凭啥私自处置坟地周边附着物,凭啥不让家人去上坟?况且考虑到学校是教学场所,每次上坟本人都选择在周六周天学生放假之际,甚至与学校沟通时不走大门走侧边小门,就这样要求也被无理拒绝。百姓事小但事事关系民心,请领导对文殊高中屡次不让上坟之事出示相关法律文件并作出合理解释,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本人郑重保证对上述所讲事实负责,写信实属无奈之举。对此事牵扯领导精力深表歉意,请领导在百忙中能抽空过问一下,对此不胜感激。(本人联系电话:18003748093)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2023/7/11 22:02:09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好,经市教体局调查,情况如下:

20031月,原禹州市五高兴建时,对院内的附着物(包括坟地)等进行了一次性赔偿。当时,院内没有信访人家的坟地,也没有进行赔偿。2010年春节期间,未经原五高同意,信访人在该校院墙上扒了个洞,将其母亲的骨灰盒埋在了原五高扩建项目用地的院内。学校发现后让其迁走,后不了了之。

2018年,原五高扩建项目用地(近60亩)租给了文殊高中(民办)。经市政府同意,文殊高中董事会于2018年开始筹资兴建,20198月建成并招收新生,校名确定为“文殊高级中学夏都学校”。

2020520日至523日,该校对原五高扩建项目用地上的附着物(包括坟地)进行赔偿。按国家政策,经夏都街道办及宋庄居委会协调,王某某、吕某某等村民家的坟地都领取了补偿并进行了清理。但虽经多方参与协商,信访人要求赔偿款的标准和学校理赔其他村民的标准不一致,现校园内只剩信访人母亲的坟地未接受学校赔偿。为校园安全及教学环境等考虑,学校不同意信访人到校园内为其母亲进行祭祀活动等。

该问题属民事纠纷,建议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问题。


中共禹州市委 禹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禹州市委网信办 禹州市互联网信息中心承办